close
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環保績優學生獎勵辦法
壹、依據:本校推動環境保護教育堆展活動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鼓勵本校學生從事環境保護行動,養成重視環境保護的習慣。
二、培養各班學生榮譽感,使學生樂於從事環境保護之行動。
三、落實生活環保,鼓勵實踐愛護環境。
參、實施對象
一、本校環保小局長
二、全體學生
肆、實施時機及給獎標準
一、擔任環保小局長,行為足供本校師生模範;每學期頒給獎品一份及獎狀乙張以玆鼓勵。
二、每學期由環保老師推薦全校三名環保小尖兵,認真努力;每學期頒給獎品一份及獎狀乙張以玆鼓勵。
三、獎勵認真實施資源回收及環境教學,符合下列標準之班級,每季發放新台幣伍百元整以玆鼓勵。
(一)回收廢乾電池認真負責班級。
(二)主動協助整理環境班級。
(三)個人或以班級組隊參加環保競賽活動。
(四)其他足供全校師師生學習之環保行為,視情節給予。
伍、經費來源:由本校編列相關經費支應,不足者由本校資源回收款項下支應。
承辦人: 主計: 教導主任: 校長: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